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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山县探索“一领三联”模式,提升乡村治理能力

时间:2024-08-26 来源: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 作者:佚名

  近年来,营山县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“三农”工作的安排部署,以抓好乡村治理破解“三农”难题的“以点破面”方式,探索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“一领三联”模式,持续提升乡村善治水平,以有形有态的乡村治理成效,推动“三农”工作增效、乡村振兴提质。

  一、坚持党建引领,“三强”筑牢农村基层堡垒。一是择优选贤强班子。大力推动“能人治村”,收集建立县、乡两级农村党员队伍“三优台账”(村优秀党员、支部委员、外出人员台账),按照“有思路、有规矩、有感情、有办法、有口碑”的“五有”标准,选育优秀党员812人、储备后备干部728名,选配86名返乡创业人员担任村支部书记。二是延伸触角强组织。按照“地域相联、习俗相同、产业相近”的原则,扎实推进片区党组织建设,以中心村或强村为主,村村、村企联建党支部,实现强村带弱村;以产业链为载体,企业、产业合作社联建党支部。全县共建立乡级片区党委5个、村级片区党委78个、产业党支部171个。三是以赛促干强示范。常态化开展村党组织书记“擂台比武”活动,通过PPT讲演、情景模拟、现场拉练等方式,重点考察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产业发展、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取得的成效。近年来,全县成功创建党建精品示范点8个、重点示范点32个,评选“担当作为好书记”26名。

  二、坚持民心联动,“三优”提升村民自治能力。一是优化参与平台。在全县所有村建立“阳光村务”公众号、“阳光问政”坝坝会等村级事务参与平台,鼓励支持群众参与自治管理。近年来,公开低保、危房改造等村务事项9000余项,收集民情民意4.7万条,解决群众“急难愁”问题1.8万个。二是优化自治规章。采取“自治组织主编、村民集中通过、乡镇统一审核”的方式抓好村规民约制定。创新“三定三评三挂钩”制度,对参与管理的村干部实行定岗、定责、定目标,采取党支部自评、党员群众测评、上级组织考评的方式进行考核,结果与工资报酬、政治待遇、离职补助挂钩,实现村上大小事务都交由群众商议解决的民主治村新模式。三是优化议事渠道。选聘1332名作风正派、个人威信高的群众为会长、院落长、轮流话事人,每人联系5—10户群众,常态开展 “群众说事会”“村务讨论会”,让群众通过“唠家常”形式说事议事、调事解事。开发环境保洁员、义务代办员、政策宣传员等公益性岗位5913个,建立村民议事会436个、红白理事会138个、调解委员会580个,让群众真正成为自治参与者。

  三、坚持新风联塑,“三引”积极转变乡风民风。一是教育引导铸文魂。常态开设以民主法治、“三农”政策为重点的农村大讲堂,邀请专家学者、领导干部等讲政策、讲发展、讲美德,积极营造崇德向善、勤劳致富的社会氛围。结合“绥山大舞台、文化乡村行”活动,创作编排舞台剧《老妈和老婆》、折子戏《全家福》等文艺节目,生动展现农业、农村、农民的真实状况,受到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。二是文明引领除陋习。以文明村镇、文明家庭、星级文明户评选为载体,广泛开展“推动移风易俗,树立文明乡风”实践活动。组建“六顺六净”群众督查队,采取现场拍照、打分、示范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,对多次督导仍无明显改善的进行揭丑曝光,引导群众养成“讲清洁、爱卫生”的良好习惯。三是道德引带扬正气。由群众推选德高望重的老党员、退休干部、道德模范等组成“调解委员会”,全面参与纠纷调解、村务监督等工作。常态开展“群众说身边事例、委员论是非对错、榜上亮正反典型”的“说论亮”道德评议活动,持续开展好儿女、好婆媳等“六好”德育评选活动,用道德力量褒扬社会新风、抵制不良作风。

  四、坚持平安联创,“四化”增强群众法治意识。一是矛盾化解“多元化”。建立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机制,制定登记分流、就地调解等“六项制度”,明确纠纷排查、亲友协调等“九项程序”,实行稳定风险清单、责任清单“两单制”管理,高质量、高效率实现 “定纷止争、案结事了”。全县矛盾纠纷成功调处率达95%以上。二是权力监督“小微化”。全面清理规范村级小微权力、惠民政策事项,形成权力责任清单,推行政务村务、惠民政策等“五个公开”,紧盯关键少数、重点环节、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,实现小微权力监督零遗漏、全覆盖。三是治安防控“立体化”。投入1.3亿元实施城乡“天网、雪亮、慧眼”三大工程,实现城乡重要部位全覆盖全天候监控;组建万人“红袖标”大巡防、千名志愿义务大巡防,推进农村“6995”十户互助联防项目、社区“1名民警+2名辅警+N名社区居民”警务模式,实现治安联防、警民互动、困难互帮全覆盖,全县治安案件总量连续3年下降。四是法律服务“精准化”。推进法律人才精准培养,分村培育兼职“法律明白人”3520名,采用“身边人说法、身边事讲解”的方式,开展法制宣传、法律服务、纠纷调处3.4万余场次。开展“逢场法律服务场镇行”“千名政法干警进村入户”等行动,为村里重点项目建设、重要合同签订、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。


原文链接:http://nynct.sc.gov.cn/nynct/c100632/2024/8/23/3b229e145b9e4a0c8d61ec4a8df37cac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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